(南投訊)南投縣警方為確保行人安全,6月11日到13日將實施全縣同步「不停讓行人大執法」,汽車若不停讓行人可處六千元罰鍰,機車一千二百元;行經閃紅燈號誌或有「停車再開」標誌路口,未完全停車再開者,汽車處1,500元,機車處1,200元罰鍰,盼能有效降低行人死傷事故。
警方選擇高發事故路口,全縣共24處列為優先執法路段,包括南投市三和三路與公園街口、草屯鎮太平路與育英街口、埔里鎮中山路二段與北辰街口、竹山鎮集山路與前山路口等。
交通部統計,112年行人因交通事故死亡380人,今年1-3月就高達119人,經分析「路口事故」占全部交通事故約6成,其中行人死亡人數近4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