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寮養豬場偷排糞水 環保局勒令停業、開罰

(記者李文捷/中寮報導)南投縣中寮鄉八仙村一處養豬場,長期將未經處理的豬糞廢水排入附近香蕉園、道路側溝,污染周遭環境及民生用水。縣府環保局今天表示,9月底接獲民眾陳情後,立即派員稽查,該養豬場明顯豬糞污染情事,已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告發處分,並將勒令停業及開罰。

環保局指出,10月初再度派員稽查該養豬場廢水處理情形,發現廢水處理設備老舊,疏於保養維護而未啟動,養豬廢水沿著豬舍外牆流經山溝至下方香蕉園,最終流到平林溪。

依規定飼養200頭豬規模的養豬場,需申請水污染排放許可證,該場約養600頭豬,未取得水污染排放許可即逕行排放廢水,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規定,環保局將依同法第45條規定裁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,並命養豬場停工(業)。

環保局長方信雄說,環保局開立停工處分後將督促業者盡快出清豬隻,儘速修復廢水處理設備及依規申請取得水污染排放許可證,但若出清期間持續發現有污染情事,亦將再從重按次處分。

環保局提醒畜牧業者,應依規申請取得有效力之水污染相關許可證或核備廢水管理計畫書,且依核准內容正常操作廢水處理設施,切勿心存僥倖偷排廢水而違反法令規定,一旦查獲重大違規事實,最重將命停工(業)並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裁處最高罰鍰新臺幣600萬元,業者切勿以身試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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