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記者許家銘/台中報導)台中市政府環保局率先全國,斥資2000萬購置5台全電動小型掃街車,並擬定管理辦法,讓掃街車在符合交通法規下安全上路,未來將運用於人行道、廣場或狹窄巷弄間的清潔任務。環保局指出,電動掃街車通過歐盟PM2.5及PM10除塵效率測試,去除率90%以上,具有抑制揚塵的功效,配合現有清潔人力,將更有效改善空氣品質。
環保局長吳志超表示,電動小型掃街車使用一般家電插座就可充電,充飽電約需8小時,可使用時間約6至8小時,足以應付1日的掃街勤務需求,且該型掃街車通過歐盟PM2.5及PM10的除塵效率測試,去除率可達90%以上,並獲歐盟抑塵標章三星級的認證,具有抑制揚塵功效。
相較於傳統柴油引擎,電動小型掃街車不僅低噪音,零廢氣排放,一輛純電動小型掃街車每年約可減少74噸二氧化碳排放量,節省4,000公升的油耗量。
吳局長指出,國外使用小型掃街車已相當普遍,但在台灣依據現行交通法規,小型掃街車無法領牌上路,有鑑於此,行政院環保署已於105年12月進行廢棄物清理法修法,明訂授權市府可訂定「街道清掃機械審驗認證作業辦法」,以利各縣市遵行辦理。
台中市目前正在擬定相關管理辦法,希望在確保使用安全下,擴大環境清潔服務範圍;另外,今年下半年也將再採購3台電動壓縮垃圾車,持續落實管制空汙「先公後私」的政策目標,由市府率先做起,引進全電動綠色清運載具,提升清潔服務及低碳效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