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記者曾萬春/台中報導)全國各地許多團體推出「老人往生互助會」,宣稱繳費會員往生後,家屬能領回一筆相當的金額,但因缺乏規範,經常在給付階段衍生糾紛。市議員黃守達在市議會民政業務質詢中指出,台中市有9個立案登記的往生互助會,過去也曾爆發過不少的爭議,市府應制定自治條例加強規範,以免到時問題發生,市民所存的棺材本付之一炬。
黃守達表示,這些老人互助會的形式其實類似保險,但沒有經過賠償金額與長輩死亡機率的精算,隨著長者凋零,互助會所發出的喪葬互助金愈來愈多,最後就算不是負責人跑路,也有可能因為財務不堪負荷而倒閉。到最後只能倒會清算財產,會員可能繳了幾十萬,最後只拿回均攤的幾千元,棺材本全沒了,這就是現在老人互助會的「道德風險」。
黃守達質疑,台中市其實不只這9個團體在辦往生互助會,對於沒有依規登記的黑數,市府有在追蹤掌握嗎?有登記或沒有登記,市府這邊有什麼管理上的差異嗎?若這些互助會真的出現什麼問題,市府能幫上什麼忙?
黃守達表示,台中市規模最大的往生互助團體,會員數多達2萬多人,經市府查核有五項缺失,但市府卻無法可管、無法可罰。他主張,市府應該制定老人互助會自治條例,就可以介入解決問題,增加罰則來嚇阻不法,督促老人互助會改正缺失,落實財務透明公開,填補現行契約的規範漏洞。